转变公共安全理念 加强公共安全管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建设速度日益加快。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面对自然灾害我们却束手无策,城市突发性危机事件频发,甚至会演变成巨大的城市灾难,不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使得公众的安全感日益丧失。积极应对这些自然的和人为的灾害,转变公共安全理念、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势在必行!
造成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一味追求发展的速度和规模,而忽视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经济社会没有实现协调发展。具体原因则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第一,传统公共安全理念滞后于现代城市的发展,公众防灾预警意识不强。第二,缺少经过合理规划的城市综合减灾应急系统,难以形成防灾减灾合力;在防灾减灾中,偏重“技防”忽视“人防”。第三,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缺少可具体操作执行的条款。有关政府部门在灾害的预防、控制等环节监管不力。第四,公众缺乏系统、完善的公共安全教育,防灾减灾和自救能力不强,也无法对政府公共安全管理形成有效的监督。
因此,为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避免和减少突发性公共危机带来的损失,就应当转变公共安全理念,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转变公共安全理念,增强公众的防灾预警意识。保障公共安全不仅是每个城市居民的义务,更是他们的权利。改变传统的公共安全理念传输方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制作生动有趣的教育宣传片等方式让公众意识到公共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增强他们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自律性。“无论我们认为自己已变得多么高明和安全,自然灾害与人为灾难始终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灾害随时可能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
第二,构建合理的城市综合减灾应急系统,将公共安全的重点放在“人防”方面。整合公共应急资源,打破行业和条块分割,形成防灾减灾合力。配备充足的防灾设施的同时,更要注重其日常保养维修,工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与定期演练等。
第三,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监管。制定具体的、利于实践操作的应急法律条款,并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落实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行政问责制和首长负责制,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可宣布紧急状态、实行交通管制等。
第四,加强公共安全教育,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加大财政投入,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技能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开通投诉热线和开放政府网站,征求各方意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安全感是人们心理需要中的第一需要,公共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相信只要我们积极转变公共安全理念、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并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在城市防灾减灾道路上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