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怒江水电开发”说开去
水电是一种可再生资源,我国的水资源丰富,将水电发展成为地方新兴的支柱产业,将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推波助澜。但即将实施的“两库十三级”怒江水电开发方案,一出台便引发巨大争议。一方认为,怒江作为我国仅存的原生态江河之一,应从国家生态安全长期目标出发,使其成为国家自然遗产得到永久保护;另一方认为,怒江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怒江水电开发将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
以往水电开发工程遗留的问题使“怒江水电开发”项目陷入困局,追奔溯源,究其原因:一是过分注重水电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忽视生态环境的考虑,导致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两者之间不能够协调发展;二是盲目跟风式的水电开发工程,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模式,导致资源掠夺式开发现象严重。
水电开发应建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形成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推进水电开发工程,环保生态是前提。水电建设必须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工程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一是在不宜进行水电项目建设的国家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去、国家生态功能区等生态脆弱区,禁止进行水电开发建设和其他的大型工程建设,彻底改变“技术经济最优”的工程目标,建立保护生态功能为主的政绩考核标准。二是遵循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严格前妻工作审查的基础上实施开发,确保工程方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可持续发展。
推进水电开发工程,资源解决是关键。在生态脆弱及生态具有特殊价值的地区,资源开发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一是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怒江地理条件优越,处于国内、国际交通要道的枢纽位置,有利于资源输出,可以利用较小的投资产生较大的回报。二是完善自然资源的法律保障体系,美国设立国会立法,强化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形成节约资源的良性循环机制,提升可再生能源比重。
水电开发项目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统一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社会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