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为主 政府为辅 合力抚平居民住房之殇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脚步的加快,居民住房问题日益凸显。不仅涌入城市的外来人口居无定所,人口呈几何增长的城里人也渐渐住不下了。房价居高不下,开发商恶意逐利,建房质量堪忧,保障性住房缺位等等,都加剧了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住有所居,是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因此,居民住房保障必须提上日程。在此问题上,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都责无旁贷。
(中政申论批改中心老师评语:虎头蛇尾。对比文章首尾段落的篇幅,很明显,有虎头蛇尾之嫌,建议适当压缩文章首尾段落的内容,同时遵循“引用名人名言+联系时代发展观+重申论点”这一思路,调整、充实结尾段落的内容,确保首尾段落在篇幅上的大致一致性。)
我国的住房供应基本格局为:中高收入者购买商品房,中低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房,困难家庭居住廉租房。而现实却是,高收入者囤积商品房,中收入者与低收入者贷款购买商品房,困难家庭无房可住。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商品房价格过高,一个普通工薪收入者不吃不喝也要至少二十年才能买得起一套远离市中心的普通商品房;二是个别地方政府购房政策朝令夕改,从限购到不限购短短几年的时间,令炒房者死灰复燃;三是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并没有发挥好住房保障的作用,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供不应求,众多中低收入家庭一房难求,另一方面,出现了经济适用房对购买对象审核不严格或从中谋取私利,由部分高收入家庭购买等不合理现象。
解决居民住房保障问题,还需市场、政府合力,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由政府宏观调控,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实现广大居民住有所居的愿景。首先,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使房地产开发商在良性竞争下优胜劣汰。市场应拒绝不良开发商,拒绝烂尾工程,拒绝豆腐渣工程。其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仅凭一己之力,一味加大财政投入并非长久之计,还应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优惠,最终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再次,合理利用好税费这一杠杆。目前,刚刚出台的房产税政策,将矛头指向了拥有多套住房及人均住房面积过大的炒房者,旨在削峰填谷,用房产税所得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的住房困境。最后,建立完善的保障性住房法规及管理体制。明确保障性住房的服务对象,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居民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与此同时,还应简化审批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合理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土地综合利用的同时,在选址上也要考虑到居民出行及生活的便利。
(中政申论批改中心老师评语:1、文章重点不够突出。结合具体行文立意可知,本篇文章中在措施论述,但从视觉效果上来看,分析问题层次所占篇幅与措施论述的篇幅相差不大,措施论述不够突出。建议压缩分析问题层次的篇幅,针对住房问题,从政府职能的角度,即职能缺失、相关法律不完善等角度进行适当分析,形成言简意赅的分析问题层次,突出措施论述的内容;2、部分论述没有实质性内容。如“首先,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拒绝豆腐渣工程。”,是一个口号化的措施论述,可操作性不强。建议在以后的措施论述过程中,注意把握所论述措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确保所论述内容准确、有效;3、部分论述内容的视角过小。如“再次,合理利用好税费这一杠杆……改善中低收入的住房困境”,阐述的是某一项具体的房产政策,角度过小。建议从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拓宽视角,从完善和落实住房政策的角度设立分论点,从强化问责、强化监督等角度补充论述,以进一步充实该层次的论述内容,增强其论证说服力;4、论述要点不分明。将措施论述集中在一个段落,不便于阅卷老师直观、快速把握文章的分论点。建议进行拆分,一个论述层次形成一个段落,形成更为分明的论述层次。)
古人有诗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今天,住有所居仍是人们最质朴的愿望,愿市场为主,政府为辅,合力抚平居民住房之殇。
中政申论在线批改中心老师简评:该文立意明确,内容层次完整,具体论述的针对性强,但还应注意:一是文章比例的协调性,二是文章内容的实质性,三是论述视角的恰当性,四是论述要点的直观呈现。“同病相怜”的小伙伴们可以对照以上评语或者多参考申论分文,进行调整、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