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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一经公布,引起了大量音乐人的争议。

时间:03-28|来源:申论模拟题|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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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定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发布,引起大量音乐人的争议,特别是第四十六条:“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 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向音著协缴纳一定费用后,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内地音乐人、歌曲作家李广平在微博中写道:“谁来保护我们辛辛苦苦创作制作的歌曲作品?”并举出了摇滚歌手汪峰的例子:2011 年,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在春晚上凭借摇滚歌手汪峰的歌曲《春天里》一炮而红后,商演、代言等活动便接踵而至,《春天里》也成为“旭日阳刚”出席活动的必唱曲目。但随后,该曲的作者汪峰在2 月11 日发表博文,要求“旭日阳刚”立即停止演唱《春天里》。从法律层面来看,汪峰作为歌曲《春天里》的版权所有者,要求对方停止翻唱自己的歌曲,属于行使自己的权利,但如今的情况则不一样了。李广平在微博中写道:“按46 条,《春天里》火了吧?汪峰出版三个月后,我按48 条向音著协交钱翻唱,我也火了!汪峰上哪说理去?他能告我?不准我唱?翻吧翻吧不是罪,让汪峰无歌可唱!”

  同时,对于此修改草案,著名音乐人高晓松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前天下午4 点07 分,他在微博上写道:“一首新歌在三个月内是难以家喻户晓的,在这时就可以不经版权人许可翻唱翻录,和一首歌红了几年你再去翻唱翻录性质完全不同,这是赤裸裸的鼓励互联网盗版行径。最蹊跷的是新法只写录音制品,为何不包括电影电视剧?如果所有知识产权都只保护3 个月,我们愿意共同献身。”下午4 点20 分,高晓松再次更新了微博,质疑国外的录音制品是否包括在内,并称:“这个新法唯一的好处,就是Lady GAGA 新专辑发表三个月后国内就可不经授权使用及翻录。”下午4 点51 分,高晓松第三次更新微博,写道:“大批版权人并未授权那些政府办的集体管理组织,为何立法强制由他们收费?”

  除了表示质疑和愤怒之外,更多的内地音乐人则在微博上呼吁重视保护版权。摇滚歌手汪峰前天在微博上表示:“时代到了今天,当全世界绝大多数尊重文化和创造的国家,因为盗版和非法下载音乐而制定更严厉的法律时,我们竟然颁布了如此匪夷所思的新法规!这悲哀该如何形容!对于所有不劳而获的家伙这意味着什么?对于所有善良的创作者又意味着什么?”内地音乐人小柯则在博客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表示:“音乐制作公司或社会版权代理公司的全部核心内容就是版权,48 条等于拿走了音乐制作公司或社会版权代理公司的核心资源,既然草案,是拿出来征求意见,这就是我的意见。尊重劳动者,脑力劳动也是劳动者,请尊重并且单纯地保护版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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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论模拟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一经公布,引起了大量音乐人的争议。根据给定资料,如果相关部门决定对该法案进行修正,请以该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指出草案中不合理之处,并提出调整意见。

  要求:措施得当、条理清晰,字数在400 字以内。

  【参考答案】

  一是政府的该项法律并没有起到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相反还侵害了著作人的知识产权,使得著作人的作品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变相的鼓励了盗版行为。对此,政府在出台法律法规之前要经过反复的研讨和论证,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政策与目的背道而驰。

  二是制定草案时没有充分考虑到著作人的利益,而只是一味考虑了音著协的利益。向部门缴纳一定费用后即可以直接使用其音乐作品突出的是部门的利益而罔顾广大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是一种短视的行为。对此,政府应该明确自身的定位,端正认识,把服务对象的利益置于首位。

  三是制定该项草案时,没有能够有效的倾听从业人员的意见,导致音乐人的激烈反弹。为此,在政策出台前,应该广泛的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扩宽意见收集的渠道,以保证政策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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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Z_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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