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乙卷:居民养老问题专题(5)
【材料5】
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由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既可以减轻儿女负担,又利于老人在自己的家庭中得到照料。这种方式已经在英国、加拿大、美国等国家的社区中普遍运用,我国的上海、天津、北京的一些街道社区也相继引进了这种服务。2006年3月,天津市塘沽区民政部门率先在环境比较适宜的新村、新河、三槐路3个街道社区进行了居家养老服务尝试。塘沽区政府为此投入50万元的先期启动资金,23位大龄下岗人员进入服务岗位。截至目前,共有119户80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人享受了免费入户服务。一位接受这种服务的老人说:“每天能够在自己长期生活的社区中养老,能经常看见熟悉的老朋友,还能保留原有的生活习惯,心情比较愉快。”但是这位老人也表示了些许遗憾:“我们这的居家养老是由社区组织的,内容比较单一,也就是洗洗衣服,打扫一下卫生,陪着买买菜,还有一些紧急呼叫之类的。由于我们社区资金有限,经常出现协调得不好的情况,服务不是很到位。”另一位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对此表示认同:“前不久我想去商场买东西,打电话到社区,社区答应派人来,结果等了两个小时才来人,我一气之下干脆不去了,更可气的是,有一次一个来收拾卫生的,竟然把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偷走了。”【该则材料主要介绍的是居家养老这一养老方式,并阐述了居家养老的长处及其存在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