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考(地市级)真题第四题:(地市级)土地资源利用真题
【材料6】
现实的土地供应中到底存在不存在“地荒”?某专家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认为,在城市特别是大型城市,仍要提供土地,支持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住房的建设用地需求,要严格控制大户型和低密度的住房建设,坚决停止别墅建设。
记者了解到,“长三角”地区的用地虽然非常紧张,但是仍然有很大的潜力。这种潜力主要来自与城乡之间的统筹,来自于土地的再利用和再调整。通过存量土地的调整和再调整,旧城旧村,老工业区和老企业改造,可以在已有土地中腾出新的用地空间,能在不占或少占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业用地占了全国供地总量的30%左右。一边是建设用地的追加,一边是开发商叫喊“地荒”。问题在哪里?闲置问题实在是“地荒”的一个顽疾。
2001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区依法取消了184个项目,收回土地达6760亩。仅2005年,苏州市盘活存量土地2505宗,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5.7%。
一位业内人士说,大量的土地闲置,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不按经济规律办事,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大面积占用土地。同时土地管理措施不力,为一些地方变相非法批地、盲目征用或出让土地带来了可乘之机。当然,城乡规划之中的粗放用地也“消耗了”大量建设用地指标。
按照国家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最高定额,一般城市人均用地面积最高标准是100平方米,首都和特区城市最多是120平方米。但有关部门统计,我国664个城市中,城镇居民人均用地已达到133平方米,而世界上发达国家人均城市用地是82.4平方米,发展中国家人均城市用地是83.3平方米。
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必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模,今后土地利用必须保证60%以下是存量土地。据了解,60%的提法是新的表述,以前的表述是要求地方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农民用地,而没有量化标准。【本则材料首先引用了专家的观点,现实的土地供应中不存在“地荒”,然后以“长三角”地区为例,指出通过存量土地的调整和再调整,旧城旧村,老工业区和老企业改造,实现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随后,材料指出大量的土地闲置,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不按经济规律办事,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大面积占用土地和土地管理措施不力以及城乡规划之中的粗放用地。最后,材料从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角度指出必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