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乙卷:居民养老问题专题(6)
【材料6】
2007年元旦前,辽宁省绥中县31户五保户迁入了新居——五保大院,从而告别了陈旧破烂的土坯房,住进了亮堂堂、暖洋洋的新房。这是该县民政局探索农村五保供养的一个新举措。该县农村五保供养的人口有4210人,其中集中供养的只有588人。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三年改造土坯房”(危险房)的计划。在这个计划中,把无房户、住房最破、自建能力最低的农村分散五保户作为政府援建重点对象,为了解决建五保大院的场地问题,该县民政部门一方面要求任务到乡、责任到村,另一方面深入建房现场勘察,选好房址。筹措资金也是一个难题,他们通过三个办法破解这一难题。一是开源。在县财政有限支持的情况下,多渠道筹措资金,分别从土坯房改造资金中列支40万元。从社会各界捐助款中拿出20万元。二是节流。在保证建房质量的基础上,千方百计压缩或减少开支,把工程造价降到最低。三是求援。他们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土地、建设等部门对五保大院简化审批手续,免除建房涉及的一切费用,从而保证了五保大院的顺利建设。五保大院建成后,和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相比,降低了管理成本。而且五保老人不离村不离邻,符合老人眷恋故土的心理。与分散供养相比,它又有集中起来便于照料的好处,而且五保对象原本都是乡邻,住在一起容易和睦相处,相互照顾,没有了孤独感。【该则材料主要阐述的是辽宁省绥中县31户五保户迁入五保大院这一事例,为其他地方解决养老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